各观测点牵头部门:
根据《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评建工作方案(2019-2020)》(桂航发﹝2019﹞2号)的工作安排,经研究决定撰写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(初稿),现将自评报告撰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具体详见OA。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
2019年11月8日
上一条: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及评建工作督查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组织中干开展评估模拟访谈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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