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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组织机构

    一、评建工作领导小组

    组 长: 李幼平 易 忠

    副组长:杨 杰

    成 员:刘迎春 罗延忠 罗国湘 胡泽民 詹皖生 李智 韦冠武 孙山林

    二、评建工作办公室

    主 任:杨 杰

    副主任:吴世先 张立国 王国富 王凯 舒昌

    成 员:各部门、单位主要负责人

    三、学校评建工作组

    1.评建工作指标任务组

    (1)定位规划与领导作用组

    负责领导:胡泽民

    责任部门:党(校)办

    (2)教师队伍建设组

    负责领导:孙山林

    责任部门:人事处、宣传部

    (3) 教学条件保障组

    负责领导:李 智

    责任部门: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图书馆、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

    (4) 办学经费保障组

    负责领导:詹皖生

    责任部门:财务处

    (5)教学建设与质量管理组

    负责领导:杨 杰

    责任部门: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、校团委、人事处

    (6)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组

    负责领导:刘迎春

    责任部门:学工处、校团委、人事处、宣传部、体育部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、教务处

    2. 评建工作专项任务组

    (1)教学基础材料建设组

    负责领导:杨 杰

    责任部门:教务处

    (2)教风学风建设组

    负责领导:刘迎春

    责任部门:学工处、校团委、教务处

    (3)办学环境建设组

    负责领导:罗国湘

    责任部门:后勤管理处、基建处

    (4)特色培育组

    负责领导:杨 杰

    责任部门:教务处、学工处、宣传部、校团委、党(校)办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

    (5)宣传联络接待组

    负责领导:罗延忠

    责任部门:党(校)办、宣传部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、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

    (6)评建工作督查组

    负责领导:韦冠武

    责任部门: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、组织部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

    四、各职能部门(含教辅)合格评估工作组

    各部门合格评估工作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。

    五、教学单位合格评估工作组

    各教学单位合格评估工作组由联系校领导为责任领导,院(部)长、书记为组长,组员由副(部)院长、副书记、各专业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、办公室主任、教学秘书等组成。

    六、观测点牵头部门

    为确保评建工作落实到位,对39个观测点按部门单位进行分工,每个观测点对应牵头部门(具体分工见OA)。